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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移民

配偶移民属于家庭移民大类,具有仅次于未成年子女移民的优先权。已婚夫妻和事实夫妻(De Facto)都可以申请,婚姻关系和事实夫妻关系必须在申请前就存在,被判定为真实后,立刻可以提出申请,未婚夫妻以及18岁以下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继子和收养的子女)都可以作为副申请人,担保人必须为澳洲公民或PR。

 

配偶签证一般要分两阶段进行   

i.第一个阶段:临时配偶签证(subclass309/820)   

ii.第二阶段:永久配偶签证(subclass100/801)

 

 澳洲移民法规定,每个公民或永久居民一生只有两个名额担保配偶移民签证,中间相隔时间不得少于5年,即使在申请担保配偶而又在等待期内反悔最终没有成功担保,此名额也将计入两个名额之内。

 

  担保人需年满18岁,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公证件、澳洲护照或带有PR签证的国外护照

  需要提供过去两年的收入证明,提供一下其中之一的复印件

  1. 澳洲收入证明/海外税单

  2. 雇主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和年薪的证明信

  3. 工资单

  4. 自雇或有其他资助来源的担保人需要提供业务凭证或会计师的证明信

父母移民

澳大利亚父母移民主要分为两个类别:排队类父母移民和付费类父母移民。这两类移民签证都要求申请人的子女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新西兰公民。

 

海外父母提交移民签证申请,需要符合以下的基本条件:

您必须是:澳洲公民、永居居民或符合资格的新西兰公民(您的担保人)的父母;

您的担保人可以是澳洲子女、或子女的配偶、或子女的同居伴侣;

您的担保人必须已经定居澳洲(至少住满2年,除非特例);

您通过“家庭成员均衡比例测试Balance of Family Test”:至少有一半数量的子女长久居住澳洲,或者您的子女中居住在澳洲的数量比居住在其它国家的数量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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